根据《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(浙财大东(2019)267号)文件精神,结合被考核人工作业绩和工作表现,经图书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审慎评议,确定2023年度图书馆职工考核结果并公示如下:
优秀:(3人)
李金娥、张艳、郭冰瑶
合格:(12人)
葛晴晴、吴玉龙、夏建民、罗烨、赵佳、沈文英、钱秋丽、张谷羽、林晓辉、俞华华、章梦薇、刘爱珍
合同制员工考核结果如下:
合格(4人)
胡芳妹、宋婧、胡静瑜、柳心怡
作组织鉴定,不确定考核等次:(1人)
杨璐
公示期:2023年12月19日—2023年12月21日。
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12月21日前反馈到图书馆馆长办公室。联系电话:18967378559,0573—87571238。
图书馆
2023年12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