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》,经图书馆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审议,决定推选潘元康同志为2013-2014学年先进工作者,现按学院要求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:2014年6月26日-6月28日。 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可向图书馆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反映。 联系电话:87571238。 东方学院图书馆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六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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