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(浙财大东(2019)267号)文件精神,结合被考核人工作业绩和工作表现,经图书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审慎评议,确定2021年度图书馆职工考核结果并公示如下:
优秀:(3人)
葛晴晴、张谷羽、赵佳
合格:(14人)
霍东燕、李金娥、章梦薇、潘元康、刘爱珍、张艳、沈文英、郭冰瑶、林晓辉、俞华华、吴玉龙、钱秋丽、夏建民、罗烨
合同制员工考核结果如下:
合格(4人)
胡静瑜、胡芳妹、黄 翠、宋婧
公示期:2021年12月21日—2021年12月23日。
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12月23日前反馈到图书馆馆长办公室。联系电话:18967378559,0573—87571238。
图书馆
2021年12月21日